2026年天津理工大學藝術學院設計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5.4萬
學制:3年
方式: 周末班
天津 西青區
天津理工大學是天津市重點理工科大學,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準的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6年我校各碩士招生專業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其中藝術學院設計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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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學校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五)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1.英語水平通過CET-4級(擁有CET-4合格證書或CET-4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專業報考;
3.復試時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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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2.我校遵循《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報考點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凡我校要求使用畫板類、非常規考試用紙的,以及單獨考試考生,均由我校報考點組織考試。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在津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報考點選擇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的網報公告為準。
(三)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2026年天津理工大學考點網上確認時間和要求以我校發布的網報公告為準。報考我校但選擇外省市報考點的考生按照所選報考點網報公告要求進行網上確認。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校和報考點將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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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12月21日14:00開始,業務課(二)。
(三)初試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24英語(二)618設計史及其理論910專業設計與理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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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
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校將結合考生大學學業成績單、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復試筆試科目:設計技法與理論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1.創意設計2.設計概論
(一)我校在復試前公布報考本單位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等。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于一區。
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五)我校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除外),在復試中無需加試。
(六)按照研究方向公布擬招生人數的相關專業按照研究方向分別開展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工程管理 125601、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3、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會計(125300)等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如有必要,經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意,我校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十)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以及復試辦法和程序以我校公布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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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調劑
我校在第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辦法、時間、要求等以我校公布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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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錄取
(一)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所在地省級招委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50%。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三)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五)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具體情況按我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六)新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檢,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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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息公示及公開
(一)在復試階段,公布復試錄取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及經審定的各學院實施細則,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二)在擬錄取階段,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公示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將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上傳至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s://yz.chsi.com.cn/zsgs)進行公開。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我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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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規處理
我校嚴格落實研究生考試招生回避制度,考生應遵章守紀、誠信考試。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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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學制和學費
學制:3年
學費:18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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