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關于對將在2024年達到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進行學業預警的通知
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時間:2023-07-24 17:43:58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做好2023年下半年擬畢業研究生的畢業資格審核工作,根據學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21〕10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21〕9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外國留學研究生培養與學位管理實施辦法》(中南大研字〔2015〕32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資格審核
(一)工作要求
1.根據學校規定,碩士研究生(含留學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學習期滿,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修滿規定學分,畢業(學位)論文經導師審定后,方可申請畢業資格審核。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除滿足以上畢業條件外,同時需達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21〕10號)第十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外國留學研究生培養與學位管理實施辦法》(中南大研字〔2015〕32號)第十一條相應的學術科研成果要求。
2.學院(中心)研究生培養指導委員會具體負責本單位擬畢業研究生資格審核工作,制定本單位審核工作細則,組織開展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認定,確定畢業結果并公示。審核工作細則應包含審核流程和公示程序等。
3.擬畢業學生暫未達到學術科研成果要求但確定能在畢業資格終審前取得相應資格的,需填寫承諾書(附件6)方可進行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等學位論文審核環節。
(二)材料提交
1.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需填寫《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表》(附件2),于9月28日前將《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表》及代表性學術成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紙質版)交于學院研究生教學秘書。
2.學院(中心)進行學分審核,對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學術成果公示無異議后于10月13日前將《博士研究生(含留學生)代表性學術成果審核匯總表》(附件3)、《畢業資格審核匯總表》(附件4)紙質版報至研究生院102辦公室,電子版通過OA發至研究生院胡盈、張景瑜。
二、延期畢業手續辦理
延期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超過六年的博士研究生須填寫延期申請表(附件5),將此表(一式三份)和相關證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養辦,辦理延期畢業申請手續,延期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28日。
附件:1.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制度文件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表(學生用表)
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學術成果審核匯總表(含留學生)(學院公示用表)
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資格審核匯總表
5.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延期申請表
6.擬畢業研究生承諾書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