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業大學關于做好我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通知
來源:湖南農業大學教育學院
時間:2021-03-17 18:23:19
各相關學院: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2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轉發教育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0〕225號)和《2021屆湖南農業大學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實施方案》(湘農大發〔2021〕14號)等文件精神,從2021年起,我校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通過后由學校頒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證書。為做好我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我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是指教育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01)、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0451),入學前與培養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享受國家或地方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的師范生。
報名時考生須根據所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具體見《湖南農業大學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報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學段學科對照表》(附件1)。
二、報名時間
2021年3月15日-3月18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按照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統一在湖南農業大學教育學院報名。學院匯總后,于3月19日前將紙質版《湖南農業大學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報名信息統計表》(附件2)報送至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已經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的,可視作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相應科目筆試合格,填報《湖南農業大學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科目統計表》(附件3)。
三、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培養過程性考核
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前填寫《湖南農業大學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培養過程性考核鑒定表》(附件4)及《湖南農業大學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培養過程性考核鑒定結果匯總表》(附件5),經學院審核通過后提交至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
(二)教師職業能力測試
1.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包括筆試與面試兩部分。筆試根據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對教育教學能力進行綜合測試。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由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構成。面試由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小組組織實施。測試工作由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2.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小組統籌相關院系承擔綜合素質(100分)、教育知識與能力(100分)的命題和閱卷工作;各專業院系在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工作小組領導下完成學科知識和教學技能(100分)的命題、閱卷和具體考試組織實施工作。
3.測試結束后由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領導小組綜合判定,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嚴格劃定合格分數線。
4.教師職業能力測試擬于3月26日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日程安排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5日-3月18日。
2.教師職業能力測試: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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