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農業大學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中青年骨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選派工作的通知
來源: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
時間:2021-03-18 18:09:28
各位老師: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現就2021年中青年骨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選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選派類別
(一)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即留基委全額資助項目):以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身份赴國外研修,留學期限分別為3-6個月、3-12個月、6-24個月,費用由留基委全額承擔;
(二)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即1:1配套項目):以訪問學者、博士后身份赴國外研修,留學期限為12個月,費用由留基委和學校按照1:1分擔。
二、申報人員要求
(一)恪守學術道德,師德師風高尚,身心健康;專業基礎扎實,工作業績和發展潛力突出,為骨干專任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近3年圓滿完成規定的教學、科研、管理任務。
(二)申請高級研究學者和訪問學者的年齡分別不超過55、50周歲,申請博士后年齡不超過40周歲且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
(三)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92)的合格標準,暫未獲得外語合格證書的,也可申報留基委全額資助項目,但須保證在派出日期前獲得合格證書。
(四)申報人自行聯系研修單位并獲其正式邀請函。國外研修單位應為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高校、研究機構,合作導師應為研究領域國際知名專家學者。不支持與在國內有兩個及以上兼職單位的華人導師合作。
(五)學校優先推薦教學評分位于同職級前30%、或有省部級以上研究項目的教師,以及各實驗室、平臺、中心青年骨干實驗技術人員。1:1配套項目優先考慮申請過留基委全額資助項目人員。
(六)選派范圍暫不包括: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但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回國服務不滿2年者。
三、選派程序
(一)3月29日前,申報人員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附件)并準備相關附件材料,交至學院辦公室;
(二)4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對申報人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評審和申報指導;
(三)4月10日至20日,申報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申報,人力資源部進行網上審核后提交;
(四)6月下旬,留基委公布錄取結果;學校根據全額資助項目申報、錄取情況及專家評審排序情況,確定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1:1配套項目推薦人選名單;
(五)9月10日至20日,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1:1配套項目獲推薦人員進行網上申報。
四、相關說明及要求
(一)申報人提供的相關附件材料包括:
1.有效的出國外語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2.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或科研機構正式邀請函(復印件),須明確在國外研修的專業方向,該方向須與承擔課題研究工作相一致,申請本次留基委全額資助項目的邀請函中提及的研修出發時間須在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之間;
3.主持或參加科研課題的有關立項文件或學校科發院出具的在研課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留基委錄取資格有效期為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資格自動取消,請申報人員注意合理安排研修時間并按期出國。未經批準擅自放棄留學資格者,5年內不可再次申請,
(三)有意申報公派出國研修項目人員可以加入QQ群102739968,以便交流相關工作事項。申報前,請認真閱讀《華中農業大學教師公派出國研修管理辦法(修訂)》(http://oa.hzau.edu.cn/RunInfo/InfoDisplay.jsp?nID=0-2758&itemID=75),以及國家留學基金委網頁相關通知和操作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
附件: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
學院聯系人:黃曉霞
聯系電話:87282069
學校聯系人:周年年
聯系電話:87282032
文法學院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