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法學院肇始于1924年孫中山先生手創的國立廣東大學法科學院。其歷史還可追溯至晚清的廣東課吏館,1905年廣東課吏館更名為廣東法政學堂,后又更名為廣東公立法科大學。1926年8月,為紀念孫中山先生,國立廣東大學改名為國立中山大學,原國立廣東大學法科學院亦改稱國立中山大學法科學院。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大調整時,中山大學法學院被撤銷。1979年7月,經教育部批準,中山大學復辦法律學系。1993年7月,法律學系與政治學系、社會學系以及中山大學人口研究所一起組建成立中山大學法政學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學撤銷法政學院,并在原法律學系的基礎上復建中山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擁有法學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設有10個專業方向)、法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權(設有10個專業方向)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設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全國首創立法學和港澳基本法研究兩個二級學科博士點,擁有教育部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育部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等。學院以國際法、民商法、法律文化研究為學術龍頭,以港澳法律、地方立法研究、法律實踐及交叉學科教育為特色,以環境法學和立法學為新興發展方向。
法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各26人,講師及專任教員3人;有博士生導師14人。學院現有專職科研系列人員6人,其中特聘副研究員5人,助理研究員1人。專任教師入選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1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3人。
法學院在校生共1734人,其中本科生815人,法學碩士研究生168人,法律碩士研究生289人,博士研究生75人。法學院在人才培養上注重理論與實踐并重,寬口徑的培養模式造就了學生的多元化發展,每年有50%以上的學生進入國內外一流高校攻讀更高學位;畢業生主要去向為各級黨政機關、司法機構、大中型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外資企業、高端律師事務所等。
答山大學在職研究生是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招生的,招生專業有MBA、計算機技術、法律(非法學)、MPA、MPAcc、金融專碩(MF)、法律(法學)、社會工作(MSW)、EMBA、旅游管理(MTA)、審計(MAud)、護理(MNS)、公共衛生(MPH)等十幾個,學制3年,總學費7.5~43.8萬。
答中山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9月預報名和10月正式報名是有關部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平臺上為考研學生設置的報名渠道。預報名一般持續4天左右,正式報名一般持續20天左右。考生可在這兩個階段進行報名、繳費,并可修改報名信息。 初試一般在每年的12月底或次年的1月初,具體時間由教育部公布。初試統考是全國統一組織的選拔性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是碩士研究生入學的重要依據。 復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3-4月份。
答攻讀中山大學在職研究生是不需要辭職的,而且不會影響工作,這主要是由學習方式決定的,其上課方式有網絡班、周末班、集中班三種方式,都是利用業余時間學習,課程安排在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微信公眾號

微信小程序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