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徽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審計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6萬
學制:2.5年
方式: 周末班 集中班
安徽 蚌埠市
一、研究方向
①國家治理與國家審計
②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
③資本市場與注冊會計師審計
④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
二、擬招生人數
擬招生人數35人,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審計,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5.非全日制專業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
四、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凡涉及使用畫板類、非常規考試用紙考試科目的考生,須選擇安徽財經大學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
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研招網”網址:https://yzst.chsi.com.cn/
3.注意事項
(1)考生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詳細填寫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以便在整個招生過程中保持聯系通暢。
(2)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3)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網上報名時報考類別選擇“定向就業”,填寫“定向就業單位”,擬錄取后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4)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學校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網上確認要求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具體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發布的相關要求。
?
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
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二)初試科目
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204 英語二
(三)初試地點
考生所選報考點指定的考場。
(四)注意事項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上報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
六、復試及錄取
(一)學校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結束,一志愿考生原則上采用線下復試方式。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的復試錄取辦法詳見學校后續通知。
(二)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復試科目:政治理論、審計學、中級財務會計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①基礎會計學 ②財務管理
?
七、學制與學費
學制2.5年,學費24000元/年。
學費標準若有調整,按上級主管部門最新核準標準執行。
?
八、其他事項
(一)學校現擁有蚌埠龍湖東、西兩個校區和合肥高等研究院,2026級研究生報到學習所在校區情況另行通知。
(二)學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籍學歷、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如在審查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將不予錄取。
(三)新生入學時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凡報考(含調劑)安徽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簡章并接受本招生簡章的規定和要求。
(五)學校嚴禁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將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六)本招生簡章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上一篇:木有更多了
下一篇:木有更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