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商業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6.5萬
學制:2.5年
方式: 周末班
天津 北辰區
一、招生計劃
2026年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擬招生人數為38人。實際錄取人數將根據上級部門實際下達計劃數、推免實際錄取情況、統考合格生源情況,并報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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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報考的須有我校認可的與所報學科專業相關的五門及以上本科課程成績合格的證明或在所報學科專業上取得的業績資質證明。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的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報考的須有我校認可的與所報學科專業相關的五門及以上本科課程成績合格的證明或在所報學科專業上取得的業績資質證明;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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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在天津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的報名公告選擇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2. 報考地處二區〔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得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3.天津商業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244)網上確認時間、要求見我校官方發布的通知公告。
(三)報考資格審查
1.我校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2.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3.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報名截止前)提供相應的認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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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習方式和報考類別
(一)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按定向合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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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試
(一)考生在考前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正反面打印,正反兩面在考試結束前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三)初試科目:① (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 (204)英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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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
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著重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各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復試科目:管理學
(三)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① 人力資源管理② 市場營銷
(四)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除外),在復試中無需加試。
(五)會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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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一)我校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具體以我校官方公布內容為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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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公開公示
(一)我校在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和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在復試、錄取階段(含調劑,下同),我校在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公示復試錄取辦法、調劑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
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公開復試細則、調劑辦法、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實際招生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研究可在專業間進行調整)、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等。
對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后,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審核通過后,我校按要求將擬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未經我校公示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的考生不得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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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學校將依法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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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學制學費
學制:2.5年
學費:26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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