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華南師范大學科學技術與社會研究院科學與技術教育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5.4萬
學制:3年
方式: 集中班
廣東 廣州市
2026年華南師范大學科學技術與社會研究院擬招科學與技術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30人,研究方向:HPS與科技創新素養、科學教育核心素養測評、STEAM教育與科學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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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且在復試時必須提交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5門以上本科專業課主干課程成績單。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生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授課。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四個專業學位碩士生安排在周末授課,寒暑假不上課。非全日制應用心理專業學位碩士生主要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授課。
本專業不招應屆畢業生,只招定向就業考生 ,只招在職中小學、 幼兒園、中職學校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 各級教育局(廳)或 教育研究部門中有相當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
★注意事項★
本專業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就業合同就業,人事檔案、戶口等不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人事檔案須在入學前轉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請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報考。我校所有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只招收定向就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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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報考點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查看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考生(包括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我校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6.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0.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報考點網上確認時間
華南師范大學報考點網上確認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以我校最新公告為準http://yz.scnu.edu.cn/)。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應留意所選報考點的公告,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確認。
2.網上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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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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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1日下午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初試科目:① 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 204|英語(二) ?③ 333|教育綜合 ?④ 874|科學技術概論。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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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調劑
我校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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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我校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參考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我校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差額復試。復試科目:03802|科學技術與社會 ?。
(二)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三)我校二級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如期提供認證報告的,將不予復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復試包括復試科目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個部分。有關復試時間、地點、程序及其他具體要求可在復試前留意我校研究生院和各二級單位的公告。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經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六)符合教育部加分項目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七)考生的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體檢要求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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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一)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進行錄取。
1.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狀況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相關部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四)被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須在入學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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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違規處理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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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關于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西北中小學教師計劃的說明
我校在教育碩士的部分招生領域中開設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西北中小學教師計劃,定向地區屆時以省級部門下達最新文件為準,報考時請留意招生目錄中的備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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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項
(一)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的招生計劃為初步計劃,實際招生計劃將會根據我校各二級單位接收推免生人數和教育部最終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擬接收推免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二)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所公布的招生計劃包括粵港澳大灣區聯合培養、科教融合、產教融合、碩士點建設單位聯合培養等各類專項,具體招生專業和指標計劃以復試階段公布為準。
(三)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檔案所在單位和通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和調檔函等材料,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校概不負責。
(四)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五)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時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持軍校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上述考生均須按照我校要求提供認證報告。
(六)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七)由于學院搬遷、培養、實習等原因,具體培養所在校區可能會發生變化,具體以培養單位的安排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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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一)學費:18000元/年。學制3年
(二)住宿費標準:最高1600元/生·學年(不含水電費)。具體收費標準以學校后勤管理處住宿安排為準。
備注:上述收費標準以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的最終批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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