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北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律(非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4.5萬
學制:3年
方式: 周末班
甘肅 蘭州市
一、招生計劃
本專業招生44人,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階段學校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計劃、考生報考情況及初試成績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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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費學制
15000元/年,學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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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不接受在校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即大學本科1至3年級學生)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錄取、入學、注冊、就讀、學籍等資格。
(4)已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辦理原就讀院校的退學手續)。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5.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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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籌安排報考點開展答復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等工作。報名網絡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負責。
(一)網上報名
1.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西北師范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學位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必須準確,且在2026年9月前有效。
(2)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3)教育部在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提交報考點確認。
(4)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備注1中填寫申請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報考信息中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且定向就業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信息中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戶口在少數民族地區,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未按規定申報或填寫錯誤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下稱“骨干計劃”)考生報名前需向省級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經生源地省級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
(6)報考“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7)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專業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定向就業。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9)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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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
報考西北師范大學考生的報考資格在考前由我校審查。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考生在報考前請根據教育部及西北師范大學相關要求確定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不論進入任何階段,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報考、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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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試
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1日下午業務課二
考生應當在考前10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使用A4白色復印紙打印,且信息完整清晰。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初試成績考生可通過教育部考試初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我校不郵寄初試成績單,如有需要成績單者,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從研招網下載打印。過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績證明。
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98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 復試科目:914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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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復試
(一)學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根據當年一志愿上線情況提前確定并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計劃在該省上線人數內以1:1比例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合格后予以錄取。同一個省內上線考生數不超過該省計劃數的,該省上線考生全部參加復試;同一個省內上線考生數多于該省計劃數的,通過計算上線考生總分與所報考專業國家B類線總分的相對偏差,以考生相對偏差排序,從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相對偏差=(上線考生總分-報考專業國家B類線總分)/報考專業國家B類線總分。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政治、英語不低于30分,專業課不低于45分,總分達到報考專業國家B線。
“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政治、英語不低于30分,業務課不低于45分。復試名單按照總分與報考專業國家B線總分的相對偏差1:1確定。相對偏差=(上線考生總分-報考專業國家B線總分)/報考專業國家B線總分。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等由學校在復試前確定,詳見《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及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復試科目名稱及考試大綱請查閱研究生院官網。
(三)學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認證,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自考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加試兩門課程;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試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
(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
(六)調劑復試將在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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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在考生入學后組織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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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
(一)經復試和思想政治審核后,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的考生發放《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考生的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只錄取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學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三)考生的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不允許解除協議),按照三方協議書規定就業且不轉檔案、戶口等;非定向就業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全部檔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學一周內)轉入學校。一經錄取,不得變更就業方式。
(四)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在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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