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15.8萬
學制:2年
方式: 周末班 集中班
四川 成都市
西南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也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國際視野的財經領域的卓越人才,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學校不斷強化學科發展戰略引領,著力構建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學科生態體系。
1993年,經教育部批準,我校成為中國西南地區首家MBA辦學院校。開辦至今,我校MBA培養引進國際先進管理案例的MBA教育范式,整合學校優秀師資力量開展教學。通過數十年的深耕細作與惟實勵新,培養質量獲得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認為“西南財經大學已形成西南地區MBA教育的區域性品牌”。面對新趨勢,我校MBA項目以中國高質量MBA教育認證和EQUIS國際認證的高標準為導向,不斷優化內部管理,開拓豐富第二課堂、強化師資團隊與學生服務,整合校友資源與國際平臺。秉承“經世濟民,孜孜以求”的西財精神,探索真理,勇于創新。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類別及政策
1、我校招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學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將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招生說明
【請務必仔細閱讀】
(一)培養方式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MBA學制為2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4年。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保留學籍等時間。超出最長學習年限者,學校不予注冊學籍。
授課類型:
1. 周末班:學期內周六周日全天,寒暑假不進行授課;
2. 綜合班:學期內工作日兩晚(19:00-22:10)加周末一天,寒暑假不進行授課。
以上兩種專業方向由考生根據職業現狀、自身情況、授課類型自愿選擇,請廣大考生謹慎填寫。
注:學習校區為光華校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專業代碼:125100(工商管理)
特別注意:學院為004工商管理學院
擬招生人數: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258人
請考生注意,以上研究方向分類報考、分類排名、分類錄取。各專業方向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當年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予以調整。
(三)學費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79,000元/年(共計158,000元)
(四)課程學習及畢業授位
工商管理碩士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專業方向總學分均為45分。學生必須通過規定課程的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取得該門課程學分。修滿規定學分,撰寫學位論文,并經答辯通過,由我校按學位條例和學位申請程序審定,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證書。
五、學習內容及方式
我校MBA項目分非全日制專業方向: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包含:卓越領袖MBA、龍行出海MBA和大健康產業與健康管理MBA三個方向)
學習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課程,根據學生需求開設的卓越領袖MBA、龍行出海MBA和大健康產業與健康管理MBA三個方向課程和綜合實踐課程等。
| 核心課程 | 商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 |
| 全球經濟與宏觀政策分析 | ||
| 大數據營銷創新管理 | ||
| 會計學 | ||
| 公司金融 | ||
| 戰略管理 | ||
| 管理經濟學 | ||
| 數據模型與決策 | ||
| 人力資源管理與數字化轉型 | ||
| 英語 | ||
| 數字化技術與管理創新 | ||
| 方向一:卓越領袖MBA | 模塊1:資本破局及商業密碼 (本模塊可自選2門課程,1和2綁定選擇;3和4綁定選擇) | 1、《企業金融風險實戰:識別、量化與全流程管控》 |
| 2、《投行核心業務:并購重組、IPO與資本運作實戰》 | ||
| 3、《財務報表深度分析:從數據解讀到商業決策支持》 | ||
| 4、《企業內控與風險防線:從制度設計到合規落地》 | ||
| 模塊2:智能商業MBA | 《大數據驅動的商業應用》 | |
| 《商業數據分析與運籌決策實戰》 | ||
| 方向二:龍行出海MBA | 《“一帶一路”與跨國公司經營管理》 | |
| 《法律合規與跨境爭議解決實戰》 | ||
| 方向三:大健康產業與健康管理MBA | 《投行核心業務:并購重組、IPO與資本運作實戰》 | |
| 《數智健康與科研轉化》 | ||
| 綜合實踐課程 | 中國式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創新實踐 | |
| 新財經整合實踐、軟技能與拓展訓練 |
以上均為部分課程列舉,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有微調。
各專業方向設置統一的學位課程及相應的方向必修課程,學生在完成課程學習任務后,可結合自己所選的課程模塊選擇導師和撰寫學位論文,在導師指導下,對本方向的專題做進一步深入研究。
六、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
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要求: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期間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校驗。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本專業的報考條件。
5.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6.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
(2)其余專項計劃,執行相應文件規定。
7.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8.注意事項:
(1)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2)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3)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應為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 ,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網上確認具體時間、方式及要求請關注報考點的確認公告。
2.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學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再準予考試。
特別提示: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請所有考生在網上確認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上進行學歷(往屆生)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備查。材料要求如下:
(1)《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境外學歷考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5年12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
12月20日上午 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國語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初試地點:由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統一安排(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
4.初試有效證件: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復試
1、復試是加強對考生的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學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學校碩士生培養目標、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等確定本專業各方向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院將在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確定本專業各方向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初試成績符合學校和本專業及方向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3、復試時間:以教育部統一規定為準,預計為2026年3月底4月初。
4、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
5、復試形式: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如上線生源較多,學校將在教育部規定基礎上適當擴大復試差額。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6、學校在復試期間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7、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8、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9、符合初試加分條件的考生,需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公布后一周內與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進行審查。
八、調劑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的實際情況,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信息。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學校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十、錄取
1. 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4. 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將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5. 被錄取的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6. 新生應按時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按規定事先書面向學生所在培養單位請假。
十一、獎助及就業
1.獎助辦法
根據國家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等相關規定,學校根據《西南財經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西財大辦〔2025〕6號)的規定,建立相應的資助體系進行資助。
2.畢業就業
畢業派遣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
十二、其他
1.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2.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3.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4.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5. 本章程內容如遇與研究生院、教育部和國家文件不一致的,以研究生院、教育部和國家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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