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疆財經大學MBA學院工商管理(MBA)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6.3萬
學制:3年
方式: 周末班 集中班
新疆 烏魯木齊市
一、學費學制
21000元/生·年,學制3年(參考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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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 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 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生同 3 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 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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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參加 4 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 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 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 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參加報名,按要 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校驗,考生 可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 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需到學籍學歷權威認 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提供認證報告。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 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考生報名時應 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 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 《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
(5)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含南疆高校教師 專項)”的考生,需取得該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詳情可咨詢當地省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
(6)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 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 者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 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 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 受初試加分政策。
(7)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 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 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 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 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 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 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 試。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 策。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 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按規定繳納報名費。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 件及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而造成后 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擔。
2.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提供相關材料, 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 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 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處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 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3.下載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 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 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 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妥善保留電子版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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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
(一)初試時間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考試地點
詳見準考證,請按報考點要求查閱考場。
(三)初試科目 各專業初試科目參見《新疆財經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 生專業目錄》。所有科目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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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
(一)復試時間2026年3月中旬-4月上旬,以學校官方網 站通知為準。
(二)根據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二區基本要求,學校結合生 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 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三)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復試時需提交戶 籍和定向就業相關資料,報考(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四)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程序及內容以復試前公布的 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五)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成人教 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 網絡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須另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 干課程,加試科目以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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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 考生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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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一)我校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學習成績、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 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 訂定向就業合同。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 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9月1日)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 (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 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 取資格無效。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 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學籍(學歷)審核的考生 不予錄取。
(五)錄取的專業所屬學科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可在入學后 按相關規定和流程申請碩博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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