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大學理學院應用統計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15萬
學制:2.5年
方式: 周末班
上海 寶山區
一、學校簡介
上海大學(學校代碼:10280;考點代碼:3112)是上海市屬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學建設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上海大學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學科門類。現有28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7個博士專業學位類別、9個自主設置交叉學科博士點,4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含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一級學科未覆蓋)、3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含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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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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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計劃及研究方向
本年度本專業計劃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10人,僅供參考。錄取時可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國家戰略發展需求、學科發展需要和當年生源情況調整。
研究方向:
01大數據分析
02生物醫學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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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CET-4)及8門以上相關專業本科主干課程的考試(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并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或有一項專利申請受理證明(排序前五名)或有一項地市級(廳級)以上與所報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不可跨專業報考,復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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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學制
學制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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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上海大學考點(報考點代碼:3112)由于標準化考場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應屆生和本市戶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須提供2025年連續6個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記錄方可選擇上海大學考點報考。所有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上海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3112),此類考生無需提供上海社保記錄。
其他省(市)考生應選擇學習、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照顧、加分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上海大學考點(代碼:3112)網上確認相關信息將在上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另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采集本人圖像、提交電子信息、補充材料等,逾期不得補辦。
3.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按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信息填寫“畢業院校”“專業名稱”“畢業時間”“證書編號”等重要信息。對于考生原學校更名或合并的情況,只能按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信息填寫,如網報中未找到畢業院校信息,考生須在“畢業院校”一欄選擇“其他”,然后手工輸入原學校名稱。
4.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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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試
1.初試日期: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12月21日14:00開始,業務課(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初試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 204英語二、303數學三、432統計學。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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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復試
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具體復試辦法和復試安排等信息,請參見復試階段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zs.shu.edu.cn/)的相關通知。
復試科目:
統計學綜合(內容包括: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數學綜合(內容包括:高等數學,線性代數)。
我校將在國家A類地區指導線的基礎上,根據當年招生規模、考生生源、師資和已接收推免生人數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的復試比例劃定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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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調劑
根據當年度考生報考情況,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有調劑,請考生在復試階段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調劑專業,我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及學校相關工作辦法,通過“研招網”開展調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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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體檢
身體健康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條件之一。我校將統一安排擬錄取考生體檢,達到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者方可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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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按照各專業招生名額以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時綜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核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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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學費
學費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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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我校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如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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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他說明
1.報考我校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經過初試和復試考核成績合格被錄取時,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2.定向就業考生在讀期間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檔案和黨組織關系,不享受獎、助學金等,畢業時不納入就業派遣。定向就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一切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非定向就業的考生被錄取后須將人事檔案及黨組織關系轉入我校。
3.選擇上海大學考點的考生,網上確認前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考點要求、查詢考試報名流程和時間。
4.復試時將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具體審查材料將在2026年復試前另行公布。
5.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新生入學3個月內須接受資格復查,未按規定參加學校入學資格復查或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新生入學報到時,我校將審查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6.我校內部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禁止在校生參與考研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法違規活動,也不會委托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進行招生宣傳、輔導培訓和組織活動;也不提供歷年考研試卷。招生目錄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自命題科目和復試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參考書目。
7.本簡章由上海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及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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