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學文化藝術學院社會工作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2.4萬
學制:2年
方式: 集中班
四川 成都市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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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6年,我校擬招收非全日制社會工作碩士研究生9人。
研究方向:
1.基層城鄉社區治理
2.健康和精神衛生
3.老年社會工作
4.公益和慈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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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考條件
學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初試方式為全國統一考試。
(一)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我校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全國統一考試和推薦免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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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4、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符合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6、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由相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學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7、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學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8、報名期間學校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按學校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9、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的,應當事先認真了解部隊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我校聯系。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的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三)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考試。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報案公安機關。
(四)下載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初試考試前,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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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二)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31社會工作原理④437社會工作實務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1日下午業務課二
(五)因試卷錯寄、漏寄、郵遞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無法正常考試的考生可參加補考。
補考程序為:學校將初步審查同意補考的考生姓名、報考單位、補考科目及補考原因一一寫明,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在考試結束后半個月內組織補考(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各補考科目均由學校命題。補考試題的形式和難易程度與原試題相一致。
(六)2026年2月后,考生可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的要求,登陸“研招網”等平臺查看初試成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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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一般結合考生大學學業成績單、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復試采取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措施確保公平公正。
(三)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明確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工作程序、合格標準、組織管理、咨詢渠道等。考生一般可在2026年3月中下旬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相關信息。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自主確定,一般不高于學校相應學科專業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五)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復試時間一般為2026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體時間以研究生院或各復試學院通知時間為準)
(七)學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八)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科目:社會工作概論;
加試科目:加試1: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加試2:社會心理學。
(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十)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具體見《成都信息工程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十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學校對照《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3、復試階段考生應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加蓋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由學校組織人員與考生開展面談,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進行考核。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二)學校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關規定開展破格復試工作。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等國家戰略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十三)學校認為有必要時,經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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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的實際情況,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信息。
(二)第一志愿報考屬以下情況的考生,不可調劑至我校:
1、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
2、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
3、第一志愿報考初試方式不屬于全國統一考試的。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四)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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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錄取
(一)學校將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關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發布錄取辦法,屆時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信息。
(二)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專項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按招生專業錄取,入學后再確定研究方向和導師。
(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限見新生入學通知,下同)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學資格,須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復試學院同意、學校批準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年。相關手續辦理完畢截止時間為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七)研究生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憑有關證明向學院請假,報研究生院審批。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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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學費
學費2.4萬(參考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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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培養
學制為兩年。非全日制研究生課程教學主要采取龍泉校區跟班全日制研究生授課的方式進行,學校不統一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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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生認為學校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學校將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會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舉報的,學校將依規依紀依法處置。
考生對學校作出的書面答復不服的,可向四川省教育廳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按相關規定向四川省教育廳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復核。
(三)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四)本章程若與上級部門下達的文件不符,按上級部門的文件執行。
(五)本章程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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