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律(法學)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費:3.0萬
學制:3年
方式: 集中班
重慶 渝北區
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法律(法學)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擬招生人數: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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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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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日期: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者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研究方向)。
(2)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選擇西南政法大學報考點。
(3)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對學歷(學籍)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我校核驗。
5.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由軍隊相關部門另行規定,報考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7.符合《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政策。
8.符合《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初試加分政策”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請以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方式:考生以報考點“報名公告”中的確認方式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
3.網上確認程序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2)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考生應按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繳納報考費。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4.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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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準考。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于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我校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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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試
(一)初試日期:2025年12月20日—21日。
(二)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或202俄語或203日語③397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學)④497法律碩士綜合(法學)。
(三)復試時間:2026年4月(具體時間以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四)復試科目:①外國語聽說測試 ②本專業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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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加試
以同等學力(報名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兩門,加試內容為①經濟法學100分②訴訟法學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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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體檢
考生應按我校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并于擬錄取后將體檢報告寄(送)我校。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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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錄取
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現實表現,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注:考生考試總成績為考生初試和復試加權后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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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學費及學制
(一)學費
非全日制法律碩士10000元/年。
(注:學費最終收費標準以主管部門核定的為準)
(二)學制:三年。
(四)學習方式:規定時間集中學習。
(五)畢業就業:學生根據我校有關規定,按期完成培養計劃,由我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由我校頒發碩士學位證書。
(六)培養校區:渝北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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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余事項
(一)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我校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考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已畢業者將追回學歷證書并取消其學位。
(三)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
(四)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本招生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以國家及重慶市相關文件為準。如果國家或學校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將按最新政策及規定執行,本簡章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布。本簡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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