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上半年浙江師范大學MPA學位論文檢測及盲審的通知
來源:浙江師范大學MPA教育中心
時間:2024-04-18 17:33:25
為了培養優良學風,防范學術不端行為的產生,對申請我校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采用網絡評審方式,研究生在研究生綜合教育服務平臺——學位管理——我的學位信息——學術不端檢測申請中提交檢測評審論文,導師審核確定為論文最終稿并同意送審后,將使用“TMLC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進行檢測,檢測通過后直接進行雙盲評審。
一、論文提交要求
上傳的盲審論文含封面、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目錄、正文、參考文獻、注釋、附錄、攻讀學位期間取得的研究成果(作者、發表卷期等信息一律用“XXX”替代,詳見示例1),除去致謝、學位論文誠信承諾書、學位論文獨創性聲明、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等,論文封面及論文中不得出現個人及導師的姓名,一律用“***”替代。
上傳的盲審論文含PDF、WORD兩種格式,兩種格式的盲審論文內容必須完全一致。盲審論文必須規范排版,確認版本無誤后再提交。學位辦不接受任何以版本傳錯為由的申訴。
示例1:攻讀學位期間取得的研究成果
[1] XXX[J]. Journal of Materials Science-Materials in Electronics,2022,X(X): XXXX -XXXX.SCI收錄,已發表,第三章的研究成果.
[2]XXX, XXX, XXX[J].Journal of Physics: Conference Series.2021.X(X)(本人第一作者).EI收錄,已發表,第四章的研究成果.
二、論文檢測及結果處理
申請我校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實行100%檢測,檢測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送審。
學位論文檢測結果以“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為主要指標,該指標是去除本人為第一作者的文獻后的文字復制比。檢測結果處理見下表,具體處理辦法參見《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暫行辦法》(見附件4)相關規定。
論文檢測結果處理簡表:
| 層次 | 通過檢測 | 參加當前批次復檢 | 半年后重新檢測 | 一年后重新檢測 | 備注 |
| 博士 | 復制比≤15% | 15%<復制比≤0% | 30%<復制比≤40% | 復制比>40% | 當前批次復檢結果仍不能達到“通過檢測”標準者,取消本次答辯資格,半年后方可重新提交檢測。 |
| 碩士 | 復制比≤20% | 20%<復制比≤30% | 30%<復制比≤50% | 復制比>50% |
三、論文評審及結果處理
所有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實行“雙盲評審”,盲審結果處理見下表,詳情參見《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的相關規定。
論文評審結果處理簡表:
| 層次 | 合格 | 復審 | 不合格 | 備注 |
| 博士 | 5個成績均為A或B | 沒有D,且C≤2,其余均為A或B;或者僅有1個D,其余為A或B | 除前面兩種情況外,其他 | 評閱成績分為四檔:A.同意答辯(總分≤85分);B.同意修改后答辯(70≤總分<85);C.修改后重新送審(60≤總分<70);D.不同意答辯(總分<60) |
| 碩士 | 3個成績均為A或B | 僅有1C或1D,其余為A或B | 除前面兩種情況外,其他 |
四、論文提交及審核
為規范和細化學位審核流程,加強學位論文質量管理,所有提交的盲審論文,導師審核通過后方可檢測、送審。請導師登錄“研究生綜合教育服務平臺”,填寫審核意見并簽名。存在質量問題的風險論文,導師有權審核不通過;導師審核通過的,視為承擔論文質量責任。
論文提交與審核時間:
2024年3月16日--19日12:00(研究生請至少在系統關閉截止時間前一天完成論文提交,以給導師審核和反饋后修改再上傳預留時間)
2024年3月16日--19日17:00(導師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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