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關于報送2019級學術型、同等學力研究生培養方案的通知
來源:福州大學官網
時間:2020-07-20 17:57:51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研究生培養方案作為研究生培養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有力保證。各學院應以“雙一流建設”為引領,認真總結研究生培養經驗,積極借鑒國內外一流大學的研究生培養模式,遵循教育規律,制定目標清晰、定位準確、特色鮮明、可行性強的2019級學術型、同等學力研究生的培養方案?,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培養方案制訂原則
(一)樹立立德樹人的教育理念
堅持德育為先、育人為本、全面發展的教育理念,圍繞本學科人才培養目標,構建以學生為中心的培養體系,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學生全面成長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各學科應充分調研兄弟院校、進行科學而系統的論證,明確培養目標、課程體系及培養環節,體現學科特色和學術前沿,強化學術學位研究生創新能力的培養。鼓勵多學科交叉培養,拓寬研究生學術視野、激發創新思維。
(三)培養方案需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廳〔2019〕1號)(附件1)、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六屆學科評議組編制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一級學科簡介》《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福州大學關于制定學術型研究生培養方案文件的通知》(福大研〔2015〕14號)(附件2)的有關要求。
(四)對于2018年新增及動態調整的學位點,應做好制訂2020年培養方案的前期編制和論證工作。
(五)2019年擬招收同等學力碩士研究生的專業須制定同等學力碩士培養方案,具體要求與學術型碩士培養方案一致。
(六)學位點共享的專業,須共同協商,制定統一要求的培養方案。
(七)所有研究生課程均按每18學時1學分計,每門專業課一般不超過54學時,課程設置及學分分配表見附件3。
增加一門論文寫作指導課程《科研倫理與學術規范》作為公共學位必修課,增加《立德樹人與價值觀教育》作為公共學位選修課,增加《如何寫好科研論文》《英文科技論文寫作與學術報告》作為非學位選修課。
(八)2019年擬招收港澳臺及國際研究生的專業須制定培養方案。
港澳臺研究生的培養須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附件4),與內地同類型同專業研究生執行統一的畢業標準和要求。
港澳臺博士生培養方案還須參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港澳臺博士生培養管理的補充規定》(校研〔2013〕23號)(附件5)相關規定。
國際研究生的培養須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發布的第42號令(附件6),培養方案可參照我校同年級、同專業、同類型研究生培養方案執行。漢語和中國概況(課程名稱以實際開課課程名稱為準)作為國際研究生的必修課。
國際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的教學培養、學位論文撰寫及答辯工作等語言原則上為漢語。有條件的學院可以為國際研究生開設使用外國語言進行教學的課程。使用外國語言接受教育的國際研究生,學位論文可以使用相應的外國文字撰寫,論文摘要應為中文(不少于5千字),可以使用英語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國際研究生培養方案須提供中英文對照版本,系統中課程名稱須括號備注英文名稱。
二、專業培養方案有關規定
(一)學習年限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2~3年。
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4年。
學術型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5~6年。
系統中培養方案的學制應與研究生招生時上報給招生辦公室的一致。
(二)最長學習年限
須在培養方案及系統中明確各專業的最長學習年限。參見《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學籍管理第二部分研究生第七節學習年限(附件7)。
(三)開題報告等時間規定
須在培養方案及系統中明確開題報告、博士預答辯、中期考核時間,參見《福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階段管理實施細則》(附件8)。
(四)校級公共課開課目錄
學校統一開設的學術型研究生公共課課程目錄見附件9,各專業選擇校級公共課作為本專業的學位課或非學位選修課時,應注意課程開課學期應與目錄上的開課時間相一致,第一、三學期對應目錄上的開課學期為“秋季”,第二學期對應“春季”,開課時間為“春秋季”的課程兩季都會開課,各專業可自行選擇,執行時以實際開課學期為準。
三、具體要求
(一) 系統操作
第一步,復制2018級培養方案到2019級;
第二步,在新生成的2019級培養方案的用戶操作里,點擊“課程設置”;
第三步,在“課程設置”里,先刪掉原有的公共課,再點擊“導入模板課程”;
第四步,根據2019級的其他課程安排,修改完善課程設置。
經學位點負責人、學院學術分委員會主任逐級審核提交。
(二)上交材料要求
1. 材料1: 2019級學術型研究生各專業的培養方案須用A4紙打印,按碩士、博士、碩博連讀、港澳臺、國際、同等學力研究生等類型分類,列出專業目錄清單作為封面分別裝訂成冊,須學位點負責人、學院學術分委員會主任、學院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 材料2:調研報告、論證會議記錄復印件,須學院學術分委員會主任、學院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 學位點共享的專業,培養方案須經所在學部委員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專業培養方案的格式參見原有專業的培養方案,相關模板見附件10)。
4. 各培養單位須于2019年6月30日前將上述材料1和2上報研究生院。
附件:
1.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教研廳〔2019〕1號)
2.福州大學關于印發學術型研究生培養方案文件的通知(福大研〔2015〕14號)
3.福州大學學術型研究生培養方案課程設置及學分分配表
4.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
5.關于進一步加強港澳臺博士生培養管理的補充規定(校研[2013]23號)
6.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 第42號令
7.《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學籍管理第二部分研究生第七節學習年限
8.福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階段管理實施細則(福大研〔2017〕36號)
9.福州大學學術型研究生校級公共課課程目錄
10.福州大學2019級學術型研究生培養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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