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初試合格后,通過復試,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上海財經大學審議,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問攻讀上海財經大學工程管理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以延長學習年限?
答如在規定時期完成課程學習、但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可申請延長學習年限,但累計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4年。
答修滿規定學分并達到要求,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證和畢業證。
答先考試,獲得入學資格后才能進入本項目參加學習。